爱巧克力的鹿

无论如何想要科普一下混血王子里对年轻里德尔的描述——


或许他在公共休息室里用蛇佬腔吓唬过斯莱特林的同学或让他们佩服起他来,然而,这些一点也没有传到教员们那里。他外表没有露出丝毫的傲慢或侵略性。作为一个资质超常又十分英俊的孤儿,他自然地几乎一到校就吸引了教员们的注意和同情。他看上去有礼貌、安静、对知识如饥似渴。几乎所有的人都对他印象很好。


在学校的几年里,他在身边笼络了一群死心塌地的朋友,我这么说是因为没有更好的词,但我已经提过,里德尔无疑对他们毫无感情。这帮人在城堡里形成一种黑暗势力,他们成份复杂,弱者为寻求庇护,野心家想沾些威风,还有生性残忍者,被一个能教他们更高形式残忍的领袖所吸引。换句话说,他们是食死徒的前身,有的在离开霍格沃茨后真的成了第一批食死徒。


里德尔对他们控制得很严,这帮人从未被发现公开干坏事,虽然他们在校那七年霍格沃茨发生过多起恶性事件,但都未能确凿地与他们联系起来。最严重的一起当然是密室的开启,造成一名女生死亡。你知道,海格为此案受了冤枉。


没有回忆证明这一点,但我想我们可以相当确定。伏地魔击昏了他的舅舅,拿了他的魔杖,穿过山谷到‘对面的大宅子’去了,杀死了那个抛弃他那巫师母亲的麻瓜,顺带杀掉了他的麻瓜祖父母,抹去了不争气的里德尔家族,也报复了从来不想要他的生父。然后他回到冈特家,施了那点儿复杂的魔法,把假记忆植入他舅舅的脑子里,又将魔杖放在它昏迷的主人身旁,拿了那枚古老的戒指扬长而去。


因为迪佩特教授很喜欢伏地魔,对他的诚实深信不疑——但我不希望伏地魔回到这所学校,尤其是得到有权力的职位。


伏地魔去了博金-博克,所有欣赏他的教员都说可惜,那样一个才华出众的年轻巫师去当了店员。但伏地魔不只是店员。他因为彬彬有礼,英俊聪明,很快就得到了只有博金-博克这种地方才有的特殊工作。你知道,哈利,这家店专销有特异性能的物品。伏地魔被派去说服别人将宝物交给店里出售,据说,他对此事特别擅长。


里德尔微微一笑,其他男孩也笑了起来,向他投去钦佩的目光。


其他男孩又笑起来,汤姆·里德尔只是微露笑容。哈利注意到在这些男孩中他绝不是年龄最大的,但他们似乎都把他看作领袖。


恰到好处,哈利想,那种犹豫、不经意的语气,巧妙的恭维,一点儿都没有过火。哈利自己有过太多从不情愿的人嘴里套取信息的经历,不会认不出一个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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